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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CBD 在内的工业大麻产品终于在加利福尼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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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忽视或只是不想相信这样一个事实,即直到最近,加州在工业大麻衍生产品的制造、分销和销售方面有点反派,即食品、饮料中的大麻 CBD,膳食补充剂、动物产品和化妆品。 然而, AB-45 一旦州长纽森不可避免地将其签署为法律,它将改变所有这一切,因为它现在已通过参议院和议会。

有必要简要介绍一下加利福尼亚州与大麻 CBD 的爱/恨关系。 加州公共卫生部 (CDPH) 于 2018 年 XNUMX 月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常见问题解答,认为 CBD 食品是非法的,这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当前立场一致(查看我们对这些常见问题解答的分析 相关信息)——加州基本上认为供人类和动物食用的产品如果含有大麻 CBD 则被不当“掺假”。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CDPH 发布了 13 份违规通知、7 份自愿谴责和销毁监管函以及 9 份禁运——所有这些都没有制定任何真正的监管)。 当地卫生部门也积极执法。 2019 年,加利福尼亚州试图通过 AB-228 但未能通过,这将使 CBD 合法化。 去年,加州曾尝试通过但未能通过 AB-2827 和 AB-2028, 两者都旨在使 CBD 合法化。 终于,在 2020 年底,AB-45 首次亮相。

与其前身法案一样,AB-45 的目标是使许多不同的 CBD 产品“合法化”。 AB-45 从 AB-228 中吸取了很多概念,但增加了一些东西——虽然旨在妥协先前立法尝试中明显有争议的方面——肯定会让业内一些人感到不安(比如 取缔 所有可吸大麻产品,包括电子烟​​)。 以下是 AB-45 的一些主要亮点:

  1. AB-45 特别要求 DCC 进行监管,允许大麻 CBD 进入国家许可的大麻供应链,其中包括允许国家许可的零售商销售独立的大麻 CBD 产品(目前不允许做,但每个人和他们的母亲似乎都违反了 BCC/CDPH 的这项政策遗留问题);
  2. 食品和农业部和 CDPH 将是监督大麻种植和生产、分销和销售大麻工业产品(而不是 DCC)的主要机构。 CDPH 将负责为工业大麻制造商、分销商、实验室和零售商建立许可和注册制度;
  3. 大麻产品的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不能在其任何广告、营销甚至产品标签中包含“. . . 任何与健康有关的声明,这些声明在任何特定方面都不真实,涉及违反本部分规定的含有工业大麻或大麻素、提取物或工业大麻衍生物的消费产品对健康的影响。” “与健康相关的声明”是指“与健康有关的声明,包括具有治疗或治疗性质的声明,明示或暗示表明工业大麻或工业大麻产品的消费与健康益处或对健康的影响之间存在关系”。
  4. 除非制造商证明以下两项,否则工业大麻不得用于膳食补充剂或食品:(1) 用于膳食补充剂或食品的大麻植物的所有部分均来自拥有既定和批准的工业大麻的州或国家根据食品安全计划或同等标准检查或监管大麻以确保人类或动物消费安全的计划; (2) 工业大麻种植者或种植者信誉良好并遵守所在州或原产国的管辖法律。
  5. “大麻制造商”是指以下任一者:(1) 从大麻生物质中提取大麻素的加工商。 (2) 为制造最终产品(最终产品是指零售产品)而购买工业大麻粗提取物的加工商。
  6. 大麻测试实验室不能对正在进行测试的实体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 不得在本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种植、加工、分销、分配或销售生大麻产品的设施中拥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 除了作为大麻的许可测试实验室外,没有商业大麻许可证。
  7. 工业大麻产品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销售:(1)它们具有独立测试实验室的分析证书,确认 以下的:
    (a) 最终形式的工业大麻原提取物不超过 CDPH 在法规中确定的允许量的 THC 浓度,或者最终形式产品中使用的工业大麻提取物的质量不超过 THC 浓度0.3%。
    (b) 对工业大麻产品进行了产品标签或相关广告中标识的任何大麻衍生物的测试; (2) 工业大麻产品是根据 2018 年农业法案和加州有关大麻种植的相应法律种植的工业大麻生产的。
  8. 工业大麻不能注入或放入以下任何产品中:医疗设备、处方药、任何含有尼古丁或烟草的产品以及酒精饮料(顺便说一下,CDPH 可以自由扩展此列表,并且可以自由强加如果客户认为对公共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则购买某些工业大麻产品时会受到年龄限制)。
  9. 禁止制造或销售可吸入产品,除非其唯一目的是在其他州销售。 有趣的是,这个禁令变成了“。 . . 无效,并在立法机关通过的一项措施生效之日废除,该措施规定对可吸入产品征税,并说明立法机关有意满足本节的要求。” 当立法机关通过征收此类税时,如果可吸入产品不含某些添加剂并满足其他国家规定的要求,则可以将其出售给 21 岁以上的人。
  10. AB-45 考虑并允许用于宠物的大麻工业产品,也允许进口州外的生大麻提取物。
  11. 在最终形式的产品上架零售货架之前,现在将对州内和州外用于生产工业大麻产品的生大麻提取物有详细的测试要求,因此请留意 CDPH 的这些规定。 也将有广告和营销要求,其中一些已经类似于国家许可的商业大麻法律和法规。

AB-45 的通过意义重大,因为加利福尼亚将不再是 CBD 恐龙。 希望 FDA 注意到并启动自己的规则制定过程,最终解决在联邦框架内制造、分销和销售大麻 CBD 产品的问题,该框架背离了 2018 年农业法案。 不过,加州的下一步是 CDPH 启动一些规则制定(可能是在紧急情况下),以使该州的大麻 CBD 计划生效。 敬请关注!

资料来源:https://harrisbricken.com/cannalawblog/industrial-hemp-products-including-cbd-are-finally-legit-in-califor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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