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获取和世卫组织的流行病协议

知识产权、获取和世卫组织的流行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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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 2023 月 XNUMX 日,政府间谈判机构发布了世界卫生组织拟议的大流行病预防、准备和应对协议的零草案。我们很高兴为您带来 SpicyIP 实习生 Arnav Laroria 的客座文章,为我们介绍该协议的关键方面和当前谈判阶段的最新情况。阿尔纳夫是加尔各答西孟加拉国立司法科学大学法学院二年级学生。他有兴趣理解和倡导知识产权法的复杂性,重点关注现代景观中创新、法律框架和创意表达的交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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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获取和世卫组织的流行病协议

阿尔纳夫·拉罗里亚

一项旨在促进全球一致同意加强应对大流行威胁的反应和准备的重大国际努力是 大流行病准备 符合。 世界卫生组织 (WHO) 成员提出了一项文书(“公约、协议或其他国际协议”),旨在为国家间合作和推进全面计划提供框架,以加强全球准备情况鉴于最近的新冠病毒大流行,让所有政府部门和公众都能够更有效地应对未来的流行病。

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的失败是多方面的,包括全球协调不足、卫生系统资金不足以及有效实施措施方面的挑战。 此外,最近博客上详细记录了世贸组织未能作为应对新冠疫情的统一机构(例如 相关信息)。 国际卫生条例 (IHR) 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由于各国不愿遵守、担心经济影响以及缺乏执行机制。 信息共享延迟、影响合作的政治紧张局势以及将国家利益置于全球合作之上等问题导致《国际卫生条例》未能有效实施,阻碍了国际卫生条例的实施。 统一响应。 因此,由于缺乏全面的全球应对框架,因此需要制定《流行病协议》,敦促各方共同承诺预防、准备和应对未来的健康危机,从而 填补空白 在国际合作和准备方面。

该协议的 主要目标 旨在提高国家、区域和全球能力,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医疗保健,并促进为未来的流行病做好准备。 这一进程包括不同国家之间的外交会谈,目标是达成一项重要的国际协议,确保在未来发生任何流行病时加强合作和做好准备。 

谈判和进程的当前阶段

鉴于正在讨论的问题既困难又敏感,目前尚不清楚 194 个 WHO 成员国是否能够就一项具有真正影响力的流行病协议达成共识。 因为 持续缓慢的进展 在成员国之间的谈判中,77国对谈判的结论提出了不确定性。th 2024 年 XNUMX 月世界卫生大会。

世界卫生组织(WHO)内的国家参与了大流行病协议的谈判和基础工作。 阿根廷、孟加拉国、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巴基斯坦、纳米比亚和南非等国家 主张 针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BDR)等特定语言,旨在解决不同国家的不同需求和责任。 此外, 斐济等国家 在这些讨论中发挥了作用,强调了对该协议的不同观点。 到目前为止,六国已选择 矛头 该进程——南非、荷兰、日本、巴西、泰国和埃及(每个地区各一份)——使用了政府间谈判机构局(INB 局)的三份单独的文件草案作为谈判的基础。

1年2023月XNUMX日, 协议零草案 由政府间谈判机构公布,谈判于 2023 年 3 月 3 日。 各国通过会议确定了继续就全球协议进行谈判的前进方向 六月, 九月,以及 2023 年 XNUMX 月。 谈判案文提案 主席团 16 月 XNUMX 日提供的信息将在会议期间讨论 国家局第七次会议,将于 6 月 10 日至 4 日和 6 月 XNUMX 日至 XNUMX 日举行。 成员国似乎希望在承认其作为谈判文本之前对该文本进行审查,以维持其立场,即谈判文本提案不会损害任何成员国提出文本提案并提出建议的权利。编译文件的状态。

最新提案和主要争论焦点

迫切需要改变全球卫生安全框架的证据是主要关注领域。 但在关键问题上仍存在显着分歧。 利益分享和病原体是其中两个。 当疾病爆发时,研究人员可以迅速找到微生物,从而能够尽快制定疫苗接种等医疗对策。 这 主要问题 关于大流行病协议的公平性,围绕着新冠大流行等突发卫生事件期间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医疗保健的获取和公平治疗。 人们对最新流行病协议草案中公平条款的弱化表示担忧,这可能会削弱对确保全球突发卫生事件期间公平和平等获得医疗保健的关注。

先前的大流行协议草案的一些主要内容是 仍然包括在内 在最新的提案中,包括有时限地放弃知识产权 (IP) 权以及为交换有害微生物信息的国家提供的优势。 然而,在讨论过程中,这两个话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为了“在大流行期间”生产与大流行相关的商品, 草案 要求受该协议约束的国家和区域组织承诺在相关机构框架内商定有时限的知识产权放弃。 此外,它还鼓励专利持有人酌情暂时放弃或管理发展中国家制造商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措辞,那些受益于公共融资来创建与流行病相关的物品的人需要“酌情”遵守。

尽管如此,医药行业 坚决反对知识产权放弃,声称通过阻碍创新,它将阻碍未来的流行病应对措施。 他们长期以来一直认为,COVID-19 疫苗接种差异是由贸易和出口限制造成的。 此外,西方主要国家在知识产权放弃问题上也采取了与此类似的立场。 与大流行病协议 “主要限制” 德国卫生部长卡尔·劳特巴赫 (Karl Lauterbach) 表示,关于知识产权 (IP) 保护,德国及其大多数欧盟 (EU) 成员国“不会飞行”,他们还声称,知识产权安全对于投资而言是必要的。疫苗、治疗学、诊断学和其他相关领域。 其中几个 最大的制药公司 世界上的主要组织都位于欧洲和美国,他们反对根据流行病协议对知识产权进行重大改变。 另一个主要由欧洲国家提出的问题是 放弃行政权力 到协议。 他们认为,需要非常明确的是,一旦出现大流行病,所有签署国的全部行政权都不会受到限制或侵犯,并且行政权将始终保留在发生行动的国家内。

前进的道路

世卫组织会员国正在领导一项国际努力,以改善全球应对大流行病的准备和平等,即所谓的大流行病防备协议。 这项工作的动机是汲取 COVID-19 大流行期间的经验教训。 着眼于制定全面、包容性的大流行准备和应对战略,INB 是这一重要协议的起草和谈判的重要贡献者。 最近的进展表明,尽管围绕大流行病协议进行了大量的非正式和正式讨论,但在两个主要争论点——有时限的知识产权(IP)放弃和公平分配——以及各国之间交换有关潜在危险病原体的信息,仍然(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值得注意的建议

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高收入国家不愿签署具有约束力的义务来分享救生资源。 但低收入国家要求他们有权公平且负担得起地获得疫苗和药物。 显然,快速报告、共享病原体样本和基因组序列数据以及共享科学和流行病学信息对于全球健康至关重要。 同样清楚的是,所有利益都流向高收入国家而低收入国家却被抛在后面的制度是不能容忍的。 以下建议旨在解决公平问题,并确保世界在未来应对重大健康威胁的过程中不让任何人掉队。 这些建议的重点是确保公平的疫苗分配、医疗保健获取和资源,针对服务不足的人群。 这些建议是从各种来源中确定和汇编的。 具体如下:

  1. 各方应承诺将义务纳入公共研发资助协议,以确保公平地获得资助成果。 公平获取义务 无论公共资金水平如何,都应适用,但应允许各方有足够的灵活性,根据具体协议的背景谈判详细条款。 各方还应认识到,公平准入义务并不需要阻止营利性实体在适当的时候获得商业回报,因此不应被视为接受公共资金的阻碍。 【GHIAA对疫情协议谈判文本的评论】
  2. 第 11 条应包括关于可持续发展之间联系的声明 和分布式制造、许可和技术转让,以及公平获取流行病相关产品,以便 明确预期结果 技术转让活动以及确保其成功所需的条件。 【GHIAA对疫情协议谈判文本的评论】
  3. 《流行病协议》应包括各方承诺,要求公共研发资金的接受者签订许可和技术转让协议,以促进公平地获得公共资金开发的产品。 为了确保政府能够执行这些要求,必须将它们纳入 公平获取义务 研发资助协议中规定。 【GHIAA对疫情协议谈判文本的评论】
  4. 协议条款的透明度 提供了一种机制,用于监督和追究各方遵守其义务的责任。 考虑到这一点,流行病协议应包括各方公布公共资助研发协议和公共资助采购协议(双边和多边)条款的一致要求。 【GHIAA对疫情协议谈判文本的评论】
  5. 从本质上讲,获取病原体和数据的制造商应该强制共享技术、知识和知识产权,以确保在大流行期间公平地获得所有医疗对策。 COVID-19 大流行表明 或有资金 需要从一开始就到位并在整个应对过程中可用,以确保危机爆发后能够立即采取全球应对措施。 为激增的产能提供融资,以便根据需要转向并随时投资新的解决方案,对于避免未来大流行中的灾难性失败至关重要。 [疫苗工作,GAVI:疫苗联盟]
  6. 未来的大流行很可能需要紧急大规模生产一种复杂的药品,而这超出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能力。 因此,第三方将要求获取专利和相关商业秘密。 然而,COVID-19 表明,即使在全球紧急情况下,一些知识产权所有者也不愿意或无法这样做。 鉴于此,建立替代机制至关重要。 因此,一项新措施要求各国强制知识产权所有者分享 商业机密 当在大流行紧急情况下确定有必要时,应引入该措施,以便能够生产相对简单的药品,从而扩大其范围。 这样的措施不仅符合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利益,也符合高收入国家的利益。 [Ellen't Hoen,《金融时报》]
  7. 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执行机制来确保协议内容得到遵守。 最新草案依然存在 “完全不够” 在确保遵约和问责方面,草案仅指出缔约方未来可以设立履约和遵约委员会。 它还缺乏关于如何鼓励遵守激励措施的文本,本质上意味着协议中没有遵守机制,留待未来使用。 该草案还 缺乏建立和维护有复原力的卫生系统的责任。 案文仅提到各国每五年对其能力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并“根据要求”获得世卫组织的技术支持。 正如 COVID-19 大流行所表明的那样,自我评估是出了名的不可靠。 这些是许多专家和组织给出的一些共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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